▍劉強東 – 京東集團創辦人的婚前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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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強東於2015年與章澤天結婚,但在結婚前,他就先做好資產保護措施。先是在公司上市前,就將股權分成A與B兩類,並且讓自己保有絕大多數的投票權,再將股權放入信託之中,好讓自己能夠引導公司經營決策,至於在結婚前,他將未來10年的薪資替代成2600萬的公司股票選擇權,並在結婚前先全部領取,因此就算他們倆離婚,章澤天不只拿不到信託中的股權,也拿不到劉強東擔任執行長累積的薪酬,可以說是資產保護很徹底的一個案例。

    劉強東

    劉強東為京東集團的創始人,與妻子章澤天有一兒一女,現今持有約15%(含未執行的選擇權)的京東股權,擔任京東集團的董事局主席及執行長,2021年富比士世界排名77名,個人資產累計224億美元。

    B類股代表票數遠勝A類股

    在京東集團上市前,就先將股權分成A、B兩類,其中B類股1股等於20票,A類股1股等於1票,雖然他只有15%的股權,但劉強東持有的股權都是B類股,其持有公司所有的B類股,因此他擁有公司76.9%投票權。

    透過選擇權預支未來薪酬

    他在婚前先將未來的薪資換成2600萬股的A類股選擇權,這樣一來,在婚姻中就不會獲得任何收入,可以避免離婚時被當作夫妻婚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中國的法規,選擇權於婚姻期間,資本增長的部分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雖然如此,但這些增長金額完全取決於公司的未來發展,在離婚時,選擇權必須要有升值,其妻子才能分得一杯羹。

    信託架構

    結論

    由於劉強東大部分的資產都是京東集團股權,資產結構較簡單,因此也不需要架設太複雜的信託架構,基本上他只用了一個家族信託與兩個控股公司,就將股權全數裝入,再任命自己為兩家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代表信託執行投票權,不僅將公司控制權拿到手,還將它鎖在信託之中,因為法定所有權已經轉移,妻子無法用任何理由向劉強東索討信託中的股權,進而達到資產保護效果。
    詳細信託設立實務請洽「常杏研究顧問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https://ir.jd.com/static-files/e5d705b1-3089-4247-8b12-a4fb69fc025a(年報)
    https://zhuanlan.zhihu.com/p/48723891(知乎)
    https://www.sohu.com/a/354312411_530597
    圖片來源: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Liu_Qiangdon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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