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莎白女王於 9 月 8 日仙逝後,其子查爾斯·菲利普·阿瑟·喬治(Charles Philip Arthur George)以 73 歲高齡登上國王寶座,成為有史以來年齡最大登基的君主。在成為國王之前,查爾斯王子的私人生活及一舉一動皆受到外界媒體大力關注,最廣為人知即為查爾斯錯綜復雜的感情史,包括其年輕時的風流韻事、迎娶黛安娜王妃、離婚並再娶卡蜜拉。查爾斯王子花花公子的形象背後,其實是個心思細膩善良的紳士,不僅飽讀詩書、熱愛藝術與哲學,更被公認為英國歷史上最熱衷於慈善事業的王室成員之一。查爾斯於 1976 年利用自己從皇家海軍退役後的工資成立了名為王子信託(The Prince’s Trust),該慈善信託旨在幫助英國弱勢青年族群,迄今已回饋超過 1400萬英鎊( 約 4.8 億台幣)於英國社會並幫助超過 95 萬名英國弱勢青年。
慈善信託是什麼?
慈善信託是全權委託信託的一種,由委託人列明足以判斷一個人「是」或「不是」受益人的條件,劃分一群明確的潛在受益人族群,再透過受託人自主判斷個人是否為受益人並進行信託資產的分配。王子信託將受益人族群劃分為「11~30 歲間,失業、失學、或難以支付學費的青年」,如此一來受託人可以根據委託人查爾斯訂定的受益人條件來運用信託資產予潛在的受益人們,達到委託人所期望的慈善目的。
慈善信託和一般信託有什麼不同?
- 受益人確定性
一般的信託通常須將受益人羅列清楚,不可以僅模糊地劃分一個受益族群。同樣曾作為英國王室一員的黛安娜王妃也替兩名王子成立了信託,該信託明確的寫道信託受益人為哈里王子及威廉王子,表明了受益人的確定性。在不是全權委託信託的情況下,受託人無從也無法代為判斷受益人為何,因為受益人在設立信託時即已確立。 - 信託年限
一般信託通常具有限的信託年限,也就是信託不可以永續存在;慈善信託在大多司法管轄地沒有年限的規定,可以持續經營直到信託資產耗盡,延續其慈善的本質。
設立慈善信託有什麼條件?
慈善信託顧名思義必須用於慈善用途,原則上必須有益於社會,具體用途包括扶貧、促進教育的進步、傳遞信仰…等。
一般來說信託必須符合三大確定性:設立目的、信託資產、受益人,三者缺一不可。然因慈善信託具全權委託信託的特殊性,受益人確定性可以以能夠明確判斷是否為受益人的條件取代。信託設立目的以及信託資產則仍不可缺失,否則無法建構信託。
結論
查爾斯透過慈善信託將一群他所想幫助的特定對象作為潛在受益人,由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判斷信託資產的運用與分配,可以大程度上確保潛在受益人能夠受到信託資產的庇護,同時讓善意持續在社會發酵。。
資料來源
https://www.princes-trust.org.uk/about-the-trust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harles_III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he_Prince’s_Trust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62860968
首圖來源: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