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David Bowie出生於1947年1月8日,這名英國搖滾歌手被廣泛認為是20世紀最具影響力的音樂人之一,創造出的經典名曲無數,BBC百大英國人當中,Bowie排名第二十九。他的音樂作品銷售總量約1億4千萬張,並進入了搖滾名人堂。而除了音樂領域上的成就之外,David Bowie也是名優秀的演員,演出知名的作品包含《俘虜》、《千年血后》、《雙峰:與火同行》等作,不過到了生涯晚期,David Bowie罹癌,進行長達18個月的奮戰之後,於2016年逝世。
我們經常聽到名人在沒有遺產計劃的情況下去世,而後續其家人在法庭上經歷了曠日持久的爭奪。 David Bowie 為了保護他的家人,確保他的遺產按他的意願分配,在他去世前已經把他的遺產歸劃都安排妥當。讓我們來看看Bowie是如何規劃的吧!
案例解析
Bowie的遺囑中有3個主要受益人。 這些受益人包括他的第二任妻子 Iman、他們當時15歲的女兒 Lexi 和他第一次婚姻的兒子 Duncan。
Bowie將約1億美元的遺產, 50%放進了他的妻子的婚姻信託(Marital Trust) ,另外 25% (約 2500 萬美元)留給他的女兒Lexi的信託,剩下的 25% 直接給了他的兒子Duncan。
1. 妻子的婚姻信託(Marital Trust):一對紐約律師每年將通過信託向Iman支付四次費用,此信託為終身權益信託。
根據STEP(International Trust Management, Module 4),終身權益給予受益人(終身受益人,Life tenant)權力,在其生命存續期間享有信託權益。如果信託財產是房地產,終身權益即是給予受益人自己使用或享有收租利益的權力。以此例來看,Iman為終身受益人,餘生中能享有信託財產及其產生之收益,Lexi 和 Duncan皆作為剩餘受益人(Remainderman)。在Iman去世後,Lexi和Duncan能平分信託財產,且能避免Iman過世後偏心,將信託財產全數分給Lexi的狀況發生。
2. 15 歲的女兒 Lexi 的或有權益信託:需要等到她 25 歲才能繼承她的信託中的財產,為或有權益(附帶條件)信託。
根據STEP(International Trust Management, Module 4),或有權益信託指的是必須要符合某種條件才能把財產轉移給受益人的信託,條件設為可或不可達成,與既得利益信託不同,或有權益信託的受益人要得到完整信託財產必須看是否能達成條件。在此案中, Lexi 年滿 21 歲之前,Lexi 的受託人需負責分配信託基金創造之收益和本金分配給 Lexi。Lexi 從 21 歲開始收到信託的所有信託基金創造之收益,年滿 25 歲時,信託則會結束,Lexi直接收到整份信託財產的本金及其累積的收益。
結論
Bowie 善用信託工具,讓兒子Duncan不會因為繼子的身份得到較女兒Lexi次等的待遇;同時利用或有權益信託階段性的分配,避免女兒Lexi心智年齡尚未成熟、而無法獨立處理高額資產的問題,可以說是相當完整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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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s://www.theguardian.com/music/2016/jan/29/david-bowie-will-details-millions-estate-wife-children-bali
https://www.profitlawfirm.com/under-pressure-david-bowies-estate-plan
https://www.americanbar.org/groups/real_property_trust_estate/publications/probate-property-magazine/2018/july-august-2018/celebrity-estate-planning
https://www.rollingstone.com/music/music-news/details-of-david-bowies-will-revealed-41117
https://pagesix.com/2016/01/29/david-bowie-leaves-iman-roughly-half-of-his-fortune
首圖來源:The New York 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