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於2023年2月中頒布了新版的「稅務不合作名單」,決定將英屬維京群島(BVI)列入該名單中,歐盟表示,因名單中的國家未符合稅收良好治理的標準,此標準包括稅收透明度、稅制公平性與基侵蝕及利潤移轉行動計畫(BEPS Action Plan)執行的評估。
此外,BVI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22年度對於稅收透明度和資訊交換全球論壇的評級從「大部分遵循」為「部分遵循」(Partially Compliant),而這也是歐盟判斷是否將該地區列入稅務不合作名單的標準之一。
甚麼是BEPS?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BEPS) 為OECD於2015年發布的行動法案,主要目的為減少跨國企業利用各國稅制差異,調整集團間營業功能或將無形資產移至稅負較低的租稅管轄區域,進行租稅規避或降低稅負。BEPS包含15項行動方案,涵蓋數位經濟、租稅協定濫用、移轉訂價等,尤其移轉訂價規劃與稅務遵循方面的顯著改變更是眾人關注的焦點。
對於企業來說,BEPS導致各國移轉訂價稅制規定重大改革,因此若往後企業不遵循稅務規定將會付出更高、繁瑣及耗時的額外成本,且當各國稅務機關要求移轉訂價文據必須遵循BEPS複雜的規範,企業將需配合調整其現有作業流程以確保稅務風險極小化。於2022年時,BVI就因國別報告機制未符合OECD之BEPS 13(移轉訂價文據內容)之最低標準而列入灰名單。
BVI政府的回應
BVI政府指出,在 2023 年初,它實施了幾項立法變更,使其能夠滿足全球論壇(Global Forum’s peer review)的要求。 包括《2022 年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修正案)法》和相關法規,其中也涵蓋了廢除不記名股票的使用。因此,BVI政府現已要求全球論壇進行重新審查,以認可這些變化。 希望這次審查的結果將為BVI從黑名單中移除並重新回到致力於稅制改革的司法管轄區名單。
BVI列入黑名單的影響?
許多台商與BVI公司關係密切,台商常使用BVI公司作為第三地區投資中國大陸及其他海外地區的境外交易平台,此外,BVI地區常為許多高資產人士設立境外公司的首選,因此對於信託、保險、私募基金或創投等家族傳承架構上佔有關鍵地位。根據規定,歐盟成員國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來對被列入黑名單的國家實施額外的行政措施,包括加強對交易的監控、增加對納稅人的風險審計、不可扣除的成本、受控外國公司(CFC)規則、預扣稅措施以及對股東股息豁免的限制,而目前為止BVI尚未因為被列入黑名單而受到歐盟成員國,但並不排除未來BVI將遭受歐盟成員國之制裁措施,例如提高支付與該地區款項之扣繳率(例如法國和荷蘭均提高至75%及25%)、支付方不能於報所得稅時認報費用抵稅、禁止獲得歐盟資金及要求揭露更多企業資訊等。因此,若個人或企業透過BVI公司持有歐盟地區公司(如法國、荷蘭等地區),則當地公司匯出之股利、利息、權利金及服務費等將適用前述懲罰性扣繳稅率且不得認列稅上費用。此不確定性與潛在風險,將衝擊台商家族傳承架構之建立方案選擇。
結論
近年來某些金融機構及信託等業者考量內部遵循程序,開始不再接受黑名單上之公司進行開戶或託管等作業,因此,個人或企業於家族傳承或進行組織重整時,應注意金融機構及信託業者對該地區公司之限制及接受度。建議若企業架構中有設立於黑名單或灰名單國家或地區的台商,未來應多追蹤各國修法方向,進行架構規畫時更需審慎評估及定期檢視。
資料來源
https://www.step.org/industry-news/eu-adds-bvi-list-non-cooperative-jurisdictions-tax-purposes
https://www2.deloitte.com/tw/tc/pages/about-deloitte/articles/pr20230217-tax.html
首圖來源:https://payabl.com/news/article/the-definition-of-blackli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