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與美FATCA升級 – 訊息互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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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瑞士和美國重新協商有關實施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的協議,未來雙方將轉為互惠分享的模型1 IGA(Intergovernmental Agreements,簡稱IGA),該協議將使瑞士有權從美國國稅局(IRS)獲得關於瑞士持有的帳戶的詳細訊息。

    FATCA好熟悉?IGA是什麼?

    FATCA是由美國國會制定,針對在美國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制定的法律。由於FATCA在國際法上對於境外金融機構(FFI)無法直接強制執行,為了順利執行FATCA,美國透過向其他國家施壓,要求簽署IGA以實施FATCA。

    一旦一個司法管轄區與美國簽署IGA,該司法管轄區內的境外金融機構將受IGA條款約束,而不再受美國FATCA規則約束。另外美國提供兩種IGA模式供非美國司法管轄區選擇,若司法管轄區未選擇任何IGA,其內的所有金融服務業者將被排除在美國市場的交易之外。

    # 模型1 IGA – 間接申報
    要求金融機構向其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機關報告與稅收相關的訊息,以供轉交給美國國稅局 (IRS);該模型又分兩種:

    • 1A模型的IGA: 互惠分享
      A國向美國分享訊息,美國也向A國分享訊息(如英國)。

    • 1B模型的IGA:非互惠的分享
      B國向美國分享訊息,但美國不向B國分享訊息(如開曼)。

    # 模型2 IGA – 直接申報
    要求境外金融機構直接向美國 IRS 報告與稅務相關的資訊。


    # 模型1、模型2 IGA的差異
    境外金融機構簽署IGA 是打擊逃稅的重要里程碑,透過要求境外金融機構報告其美國稅戶居民的資訊,有助於確保美國人繳納其應納稅額,兩者主要差別在於客戶資料之傳送方式。

    還想知道更多FATCA的歷史淵源?歡迎參考:FATCA肥咖法案是什麼?定義解析大全,理解FATCA與CRS反避稅的淵源!(一)

    瑞士&美國

    原來瑞士和美國協議屬於“模型2 IGA”,也就是要求瑞士銀行直接向IRS註冊,並提供他們所擁有的美國客戶帳戶的詳細訊息,然而該協議存在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在客戶不同意分享訊息時,銀行只能向IRS提供無法識別的訊息總覽,而IRS則通過正當途徑向瑞士政府提出稅收援助請求,以獲得完整帳戶資訊。

    由於瑞士的銀行保密法(banking secrecy law)禁止簽署模型1 IGA,所以原本的協議是單方面的,也就是說,美國無須向瑞士稅務機構報告在美國擁有的瑞士銀行帳戶,然而,瑞士早在2014年就表明想轉向「模型1」,並在2019年修改了瑞士與美國的雙重課稅協定。

    最終,瑞士和美國於2023年11月達成新的協議,即模型1 IGA,未來瑞士有權從美國IRS獲得瑞士持有的帳戶的詳細訊息,達成互惠共享,進一步促進跨國金融訊息交流。

    結論

    此次協議反映瑞士政府在平衡國際合規要求與瑞士銀行保密法所作的努力,雖然變更報告模型勢必對瑞士銀行產生一定的行政壓力,但同時也有助於加強跨境合作,促進更加透明與合規的金融體系。

    資料來源

    https://www.step.org/industry-news/swiss-fatca-information-exchange-agreement-us-changes-reciprocal-disclosure?utm_source=news+digest&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International+News+Digest+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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