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指出,中國和香港將實施新的《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REJ),預計將在2024年1月29日生效,此條例將取代現有的《內地判決(交互強制執行)條例》(MJREO),該條例自2008年8月1日起生效。
主要變化
- 專屬司法管轄權取消
根據2008年MJREO,雙方必須在合約中同意專屬司法管轄權條款,才能實現判決的相互執行,新的REJ則完全取消了此要求,為當事方提供更大的自由。 - 擴大相互執行範圍
相較於2008年MJREO僅涵蓋合約爭議,REJ將適用於幾乎所有民事與商業性質的事務,除非相關事宜有被明確排除。 - 更多可執行的救濟
比起以前僅能涉及金錢救濟的執行,REJ現在亦包括非金錢救濟,如宣告救濟或強制執行令。 - 被排除的事項
根據REJ,某些事項將被排除在相互執行的範圍之外,包括仲裁相關、破產和破產事項、臨時措施等。
香港的澄清
隨著《內地民商事判決(相互強制執行)條例》即將於1月29日生效,香港政府針對公眾誤解進行澄清,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中國判決不會自動在香港生效,勝訴方需按特定程序向香港法院申請登記,確保判決的真實性和中國的有效性。其次,為保障當事人權益,當中國判決登記後,勝訴方必須通知對方,對方可考慮是否提出作廢登記的申請,最後他也澄清法案僅涉及判決的相互認可和執行,並不牽涉司法機構共享訊息,申請人需提交判決書副本和證明書,經兩地法院程序後方可執行。
結論
香港如今在解決牽涉中國人士或資產的國際或跨境商業爭議中成為首選訴訟地,尤其在詐騙和資產追索案件中,香港為詐騙受害者提供了能夠追回在中國被盜的資金的機會。然而,中國和香港法例之間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差異,我們仍需密切關注根據中國法律作出的判決,以評估香港資產面臨被強制執行的風險程度。
資料來源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962970/%E6%B0%91%E5%95%86%E4%BA%8B%E6%B3%95-%E6%98%8E%E5%B9%B4%E7%94%9F%E6%95%88-%E6%9E%97%E5%AE%9A%E5%9C%8B%E6%BE%84%E6%B8%85-%E5%85%A7%E5%9C%B0%E5%88%A4%E6%B1%BA%E4%B8%8D%E6%9C%83%E5%9C%A8%E9%A6%99%E6%B8%AF%E8%87%AA%E5%8B%95%E7%94%9F%E6%95%88
https://www.btlaw.com.tw/h/NewsInfo?key=0227079976&cont=420289
https://www.charlesrussellspeechlys.com/en/insights/expert-insights/dispute-resolution/2023/reciprocal-enforcement-of-judgments-between-mainland-china-and-hong-k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