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快訊
2024年8月,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IRS)就5月8日發布的境外信託交易及境外禮品接收的新規定舉辦了一場公開會議。多個專業協會對非美國退休金及來自非美國人士的禮品的新申報要求提出了異議,尤其針對1040表格中的新問題,要求納稅人申報境外贈與。此外,未申報與境外信託之間的貸款及其他交易將面臨嚴厲罰款。
新聞摘要
在2024年8月21日,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IRS)舉行了公開聽證會,討論2024年5月發布的關於境外委託人信託和大額境外贈與的建議法規。這些法規旨在加強與境外信託和來自非美國人士贈與相關的交易報告及合規要求。多個專業協會,包括美國信託與遺產律師學會(ACTEC)、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AICPA)和美國律師協會(ABA),對新規則提出了擔憂,強調可能對納稅人帶來過重的罰款和負擔。以下是討論的重點:
1.規範目的:
這些規範旨在增加美國納稅人與境外信託相關交易和接收大額境外贈與的報告要求,避免美國納稅人利用境外財務互動來規避美國稅務責任。
2.反對意見:
多個專業協會(包括ACTEC、AICPA、ABA 和 NYSBA)對這些規範的複雜性和潛在負擔提出了關切:
- 境外信託貸款:ACTEC 建議擴大“合格義務”的定義,使境外信託的貸款合規義務對納稅人更友善。
- 過高的罰款:未報告境外贈與(罰款高達贈與價值的25%)和未報告境外信託交易(罰款高達交易金額的100%)的罰款被認為過高。ACTEC 建議 IRS 對初犯採取更寬容的罰則。
3.境外贈與和境外信託交易:
- 境外贈與:協會建議提高對於未報告大額境外贈與的報告門檻,並減輕延遲或漏報的罰款。
- 境外信託分配:這些規範將境外信託對受益人的貸款或分配皆視為應稅分配,即使它們在傳統意義上可能並非如此,這可能在某些情況下不公平地懲罰受益人。
- 美國人士的報告要求:規範還要求接受境外信託贈與或分配的美國人報告這些交易。然而在部分情況下,是否應該報告交易可能不清楚,並導致不必要的罰則。
4.改進建議:
- 稅收優惠的境外退休信託:AICPA建議擴展適用於稅收優惠境外退休計劃的豁免條件,將其包括在與美國簽訂稅收協定的國家中。
- 更廣泛的微量豁免門檻:ABA倡導更廣泛的豁免門檻,防止對小型交易或小額信託財產附加過於繁重的合規規範。
- 提高報告門檻:考慮到納稅人的高合規負擔,ABA還提議將境外贈與的報告門檻從10萬美元提高到50萬美元。
總結來說,這些提議規範旨在加強對境外信託和贈與的監管,但其複雜性、潛在罰則和對美國納稅人的影響引發了關切。幾個專業機構呼籲對規範進行修改,以使合規更簡單,懲罰性減輕。
新聞評析
本次法規的修正除了大大提升美國受益人在收受外國委託人信託時的合規要求,對於信託業者也產生更重的合規成本,尤其在未妥善履行申報義務時產生過重的罰則,有可能使投資人放棄使用如境外委託人信託 Foreign Grantor Trust 等工具的使用,本公司將持續關注美國相關法規,即時更新最新法規進度。
資料來源
https://insightplus.bakermckenzie.com/bm/tax/united-states-public-hearing-to-determine-future-of-proposed-foreign-grantor-trusts-and-large-foreign-gifts-regulations
https://www.mondaq.com/unitedstates/wills-intestacy-estate-planning/1484638/the-most-significant-irs-release-in-decades-is-it-the-death-of-irrevocable-trust-decantin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