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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公布針對新加坡註冊的單一家族辦公室(SFO)監管框架的最終計劃,取代以往的個案審核制度。SFO必須符合一系列資格標準,包括必須完全由同一家族成員擁有、資金需為家庭成員、家庭基金會或有限範圍的關鍵員工管理、需在新加坡註冊成立並與MAS監管的銀行保持業務關係。此外,SFO須任命一名新加坡居民員工作為與監管機構的聯絡人。新設立的SFO需在14天內通知MAS並提供法律意見書確認符合豁免資格,並需提交年度報告。SFO還需遵守反洗錢規定,並確保在過渡期內完成合規性檢查。
新聞摘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於2023年7月發佈了有關單一家族辦公室(SFO)運營的框架徵求意見書,旨在統一簡化的豁免制度標準並解決與SFO相關的潛在洗錢(ML)風險。根據此框架,SFO將獲得豁免,不需要根據《證券與期貨法2001》(SFA)進行許可,但需遵循MAS對於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FT)的規定。
主要要點:
- SFO的豁免標準:
- 所有權結構:MAS要求SFO必須由家庭成員直接或間接擁有。回應者建議可通過信託、基金會等結構持有,MAS同意,並表示只要資金完全來自家庭,該豁免可適用。信託或基金會的設立者必須是家庭成員。
- 資金管理:SFO可以代表家庭成員管理資金,包括家庭信託和家庭企業,並可管理透過各種結構(如合夥企業或家庭基金會)進行的投資。
- 管理慈善機構資金:
- MAS初步提議SFO僅能管理完全由家庭資助的慈善機構資金。回應者希望能夠管理非完全由家庭資助的慈善機構資金,但MAS保持立場,強調SFO只能管理完全由家庭資助的慈善機構資金,以避免涉及第三方資金。
- 家庭信託和基金會的澄清:
- MAS表示,家庭信託和基金會可以指定慈善機構為受益人,但這些慈善機構不得控制信託或基金會資產。SFO不得管理慈善機構的資產,除非資金完全來自家庭。
- 持續監控與合規性:
- SFO須遵守現有的AML和CFT規定。根據新的豁免制度,SFO及其基金車輛需開設並維持與MAS監管的銀行的業務關係,以應對洗錢風險並確保財務監管。
- 年度報告與通知要求:
- 新成立的SFO需在開始營運後14天內通知MAS,並提供法律意見書確認其符合豁免標準。每年,SFO需提交年度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總資產管理額和與MAS監管銀行的業務關係。
- 過渡期計劃:
- MAS提議為所有現有SFO提供一年的過渡期,以便它們確認是否符合新的豁免標準。過渡期結束後,無法符合標準的SFO將無法繼續享受豁免。
結論: 該框架旨在簡化SFO的監管要求,同時解決潛在的洗錢風險,允許更靈活所有權結構,並提供管理家庭成員和慈善機構資金的指導。通過確保SFO遵守AML/CFT規定,新加坡為SFO創造了有利的營運環境,並維持對非法金融活動的嚴格監管。
資料來源
https://www.step.org/industry-news/regulatory-framework-set-out-singapore-sfos?utm_source=news+digest&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International+News+Digest+21224
https://insightplus.bakermckenzie.com/bm/tax/singapore-mas-responds-to-feedback-received-on-proposed-framework-for-single-family-offices
https://www.mas.gov.sg/-/media/mas-media-library/publications/consultations/cmi/2024/response-to-feedback-received-on-proposed-framework-for-single-family-office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