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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近期結束了對改善私人基金、家族投資控股公司(FIHVs)和含息收入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諮詢。提案旨在通過擴大和澄清某些關鍵稅收優惠,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辦公室。主要改進包括擴大統一基金豁免範圍,涵蓋養老基金和捐贈基金;對家族投資控股工具的資格投資和免稅收入進行調整;以及擴大含息收入的合資格支付人範圍。新政策還要求基金在香港具備實質經濟活動,如僱用合資格員工並達到最低營運開支要求。該計劃旨在提升香港作為投資中心的競爭力。
新聞摘要
香港擬延長私人基金和家族辦公室投資稅務豁免的主要提案:
- 統一基金豁免(UFE):
- 擴大合資格基金範圍,包括養老基金和捐贈基金。
- 重新定義「私營公司」,減少解釋模糊的情況。
- 擴大合資格投資的類型,包括貸款、私人信貸、海外不動產、排放衍生工具、保險鏈接證券等。
- 廢除「附帶交易」的5%收益限制,所有來自合資格投資的收入均可獲豁免。
- 擴大SPE(特殊目的實體)的範疇,允許其進行更多活動,包括收購、持有和處理投資。
- 設立「95%」的免稅規則,確保若SPE中超過95%由免稅基金擁有,其收益可完全豁免。
- 增設新的稅務報告機制,要求基金和SPE報告以符合豁免條件,略為增加行政負擔。
- 家族投資控股公司(FIHV)豁免:
- 擴大合資格投資範圍。
- 擴大可豁免收入範圍。
- 修訂私營公司合資格交易的測試。
- 承擔利益(Carried Interest)稅務優惠:
- 擴大「合資格支付者」範圍,取消香港金融管理局認證要求。
- 擴大「合資格員工」範圍,包括同一集團內的所有員工。
- 移除「回報門檻」(hurdle rate)要求,讓更多基金符合條件。
- 擴大合資格承擔利益的交易範圍,包括上市公司證券、私營公司證券、非企業實體股份等。
- 其他修訂建議:
- 引入實質活動要求,要求基金至少聘用兩名合資格員工,並在香港有不少於200萬港元的年度運營開支。
- 針對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放貸機構的稅務安排,防止其利用基金結構逃避稅務。
這些提案旨在改善現行的優惠稅制,簡化應用程序並與業界慣例對接,提升香港作為全球資產與財富管理中心的競爭力。然而,新的稅務報告機制可能會增加管理負擔,需要平衡實施過程的簡便性與國際標準的符合。
資料來源
https://www.step.org/industry-news/hong-kong-may-extend-tax-exemptions-private-funds-and-family-office-investments?utm_source=news+digest&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Intl+digest+090125&utm_id=Intl+digest+090125
https://insightplus.bakermckenzie.com/bm/tax/hong-kong-proposed-enhancements-to-tax-concessions-for-privately-offered-funds-family-owned-investment-holding-vehicles-and-carried-inter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