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課稅法案 租稅協定授權法案 條約締結法

▍ 美國 – 聯邦眾議院審議通過臺美避免雙重課稅法案

新聞快訊

財政部於114年1月15日對美國眾議院通過臺美避免雙重課稅法案表達肯定,強調此舉顯示美國國會對解決雙方人民及企業跨境所得重複課稅問題的高度重視。法案包括「快速減免雙重課稅法案」與「租稅協定授權法案」,分別提供類似租稅協定的優惠待遇並授權簽署全面性協定。此法案需經美國參議院通過及總統簽署方能生效。財政部將與外交部及駐美代表處合作,推動相關協定洽簽,為雙方經濟與稅務合作奠定基礎。

新聞摘要

美國國會於本屆(119屆)1月3日正式開議後,快速重新提案並通過此法案,與118屆國會於113年1月31日通過的版本內容一致,具有極大的延續性與穩定性。

法案內容解析

第一部分:臺美快速減免雙重課稅法案

  • 此部分聚焦於修訂美國內地稅法,為台灣人民及企業提供與租稅協定相似的優惠待遇,以快速解決跨境所得的重複課稅問題。
  • 它的目標是透過降低行政負擔與稅務壁壘,促進台美間的經濟交流,減少個人及企業因雙重課稅而面臨的經濟壓力。

第二部分:臺美租稅協定授權法案

  • 此部分旨在授權美國總統與台灣簽署全面性的租稅協定,進一步解決涉及更廣範圍的跨境所得重複課稅問題。
  • 該協定旨在建立長期穩定的稅務合作框架,促進投資與商業合作,並為雙方企業與投資者提供更強的法律保障。

上述法案的通過是台美租稅合作的重要里程碑,但仍需經過以下程序方可正式生效:

  1. 美國參議院進一步審議與表決通過。
  2. 由美國總統簽署,完成最終的國內法律程序。

雙方合作及未來推動方向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該法案通過後,臺灣政府將透過外交部及駐美國代表處,持續與美國財政部進行積極合作,共同研擬與洽簽授權相關的租稅協定。這些協定的簽署與生效,須依據《條約締結法》完成國內相關法律程序,才能正式適用於台灣。這一過程將類似於我國目前已生效的35個雙邊租稅協定,確保法律流程的合規性與正當性。

結論

財政部表示,美國眾議院的法案通過彰顯了對台美雙邊稅務合作的支持,為兩國在經濟、商業與人民交流上鋪設了更為堅實的基礎。未來,財政部將繼續全力推動相關協定的締結,並透過制度性安排進一步加強雙方合作,以期減少稅務負擔、促進雙邊經濟繁榮。

資料來源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4e67c2462d814206ae2117641982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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