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Murdoch是個多情的人,一生中結了四次婚,並且在與第二任妻子結婚期間,成為新聞集團的CEO,開始累積龐大資產,從此之後,每次離婚所產生的離婚費都會吸引大家注意。由於在第二次離婚時,他付出的離婚費用,令世界咋舌,因此他意識到保護措施的重要性,並且在第三段婚姻中,開始利用信託來保護自己的資產,同時為子女做好未來規劃。在第三次離婚時,信託發揮功效,最終他只付出兩間房產當作離婚費用。 在信託的保護下,Murdoch於2016年又舉行第四次結婚,此次信託已經達到資產保護的效果,基本上這次就算離婚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Rupert Murdoch為全球首屈一指的新聞媒體大亨,擁有新聞集團的14%股權與39.4%投票權,該新聞集團擁有一系列世界知名報紙,包括《泰晤士報》、《華爾街日報》,也為福斯公司董事長且為最大股東,根據富比士2021年排名,身家235億美元,排名全球第71名,為一個不折不扣的大富豪。
結婚再離婚,前妻的離婚費大不同
- 第一任妻子
第一任妻子為空姐Patricia Booker,於1956年結婚,兩人育有一女,婚姻維持11年後,在1967年後就離婚,當時的Rupert Murdoch還未擔任新聞集團CEO,資產總數應該不高,離婚費不得而知。 - 第二任妻子
第二任妻子叫Anna Torv,兩人有兩子一女,結婚很長一段時間(約32年),這段期間內,Rupert Murdoch於1979年當上新聞集團CEO,當他們於1999年離婚時,已經過了20年,Murdoch此時身家約幾十億美元,於離婚時,支付高達17億美元的費用給Anna Torv,堪稱史上前幾名的高額離婚費。 - 第三任妻子
第三任妻子叫鄭文迪,兩人於1999年結婚,有兩個女兒,在2013年就離婚了,但這時候的情況卻跟Anna那次不同了,鄭文迪只分到位於紐約曼哈頓第五大道的一套豪宅,以及中國北京的一套四合院。 - 第四任妻子
第四任妻子叫Jerry Hall於2016年結婚。
明顯轉捩點 – 信託大顯身手
鄭文迪並沒有從Murdoch手中拿走太多好處,相較於Anna的17億美元,鄭文迪拿到的只是零頭。
信託建立 – 規避離婚風險,並為子女規劃
Murdoch與Anna離婚後,就開始建立了兩個家族信託。
- 第一個
他將A類新聞集團2600萬股平均分給6位子女,但此類股權並沒有投票權,因此受益人僅享有受益權。 - 第二個
信託,他將新聞集團近40%的B類股權裝入信託,並將自己與Patricia和Anna的4位子女設為受益人,讓他們有投票權,可以參與公司管理。
信託效果
- 離婚的資產保護效果
Murdoch建立信託的一個步驟就是移轉資產給受託人,法定所有權在移轉後就屬於受託人,Murdoch不再持有也不得處分資產,因此與鄭文迪離婚時,Murdoch也沒有多餘資產可以付給鄭文迪。 - 子女傳承的規劃
同時Murdoch可能考慮到與鄭文迪的兩個女兒還太小,因此只給予她們A類股權的受益權,而選擇給其他子女有公司投票權的B類股權,使他們能參與公司管理與決策,不只做好接班規劃,也保障他們的生活。
不論是離婚或接班問題,不只是超級富豪會有的煩腦,每個人的婚姻都有可能會面臨離婚的時候,因此要及早做好規劃,讓兩人的分手能夠好聚好散,不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與小孩的未來生活,否則一生努力積累的財富可能因為離婚,造成一半甚至更多的損失。
資料來源
https://mp.weixin.qq.com/s/dvoQvRk_dyX-RkaS5uYoUg
https://kknews.cc/zh-tw/entertainment/6b8va4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