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傳承平台

家族財富傳承之平台,實際上依照不同的國籍、家庭狀況、資產性質、傳承用途、綜合稅務等,就算是同樣的平台工具也有不同的應用方法,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 Offshore Company泛指註冊在台灣以外之公司,實務上境外公司通常選擇低稅率、高隱私、股權結構彈性、法規環境友善等境外地區,如賽席爾 Seychelles、薩摩亞 Samoa、英屬維京群島 BVI、開曼群島 Cayman Islands等,以及台灣人最常用的香港私人控股公司,不同註冊區有不同的條件與特色,建議以設立境外公司的用途來決定註冊地。

設立境外公司為所有境外財富規劃的起點,各種不同的規劃工具都會建議以境外公司為載體,依照不同的需求去選擇適合的公司,由於各國監管法規收緊以及對經濟實質 Economic Substances的要求,過去對境外公司都是免稅天堂的負面印象已經逐漸改善,且台灣已開始施行CRS共同申報準則與CFC受控外國公司反避稅法案,不建議單純以降低稅負為目的開設境外公司,但若結合基金、信託及用作其他控股結構之載體,境外公司仍是不可或缺的強大工具。

常見用途


控股工具、財務調度、持有專利、持有不動產、稅務規劃、遺產規劃、信託規劃,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境外基金

境外基金Offshore Fund泛指註冊在台灣以外之基金,常見境外基金多為透過台灣金融機構代理,提供投資人參與海外投資之機會,直接到海外申購境外基金雖然能省去部分費用,但若未經過台灣金管會許可代理上架之境外基金,投資人無法受台灣法規保護,需自行謹慎判斷投資風險。

境外基金若作為財富傳承平台,則更著眼於自行設立境外基金的彈性,除了自行控制投資組合、簡化投資流程,亦可指定信賴的基金經理人或培養家族有志接下財務管理的後輩,讓家族財富能更有效的管理、分配與增值。

境外基金案例


新加坡政府目前推出家族辦公室方案如13O與13U,便是鼓勵家族將家族財富以基金的形式集中管理,除了能更有效且透明的管理家族財富,享受到新加坡政府的稅務優惠外,還能一併申請新加坡工作簽證與永居居民的身分,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境外信託

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合法擁有的財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為受益人的利益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而境外信託Offshore Trust泛指由註冊在台灣以外之信託公司管理之信託,由於法系的不同,台灣的信託缺乏實體,因此在規劃的彈性與管理上不若境外信託來的方便,境外信託除了極強的保密性外,透過所有權與受益權的分離,除了可以達到稅務遞延效果,亦可按照委託人要求之方式管理與分配。

境外信託多設立在稅務優惠並具有信託保護法之地區,信託設立種類及契約細節繁多,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常見用途


資產保護、遺產規劃、稅務規劃、家族財富傳承,並由於其極強的保密性,亦可用於存放重要資產。

獨立資產管理 EAM

External Asset Management為私人銀行的客製化服務延伸,有別於傳統銀行站在客戶的對立面,以銷售產品為主要目標,獨立資產管理機構以客戶為中心,代表客戶與不同的銀行與金融機構斡旋,協助客戶取得最佳報價與利益最大化,簡化資產管理流程,為現代家族辦公室的雛型。

若家族財富分散在不同銀行,有過多重複或無效率的投資,或想更進一步整合家族財富,可簽訂全權(POA)或有限(LPOA)委託管理授權書,由EAM代為整合不同銀行之間的家族財富,實際上的決策仍能掌握在客戶手上,但透過EAM可以跨領域的客製化客戶需要的產品,與傳統意義上的代客操作投資不同,EAM能整合包含股票、債券、基金、保險、衍生性金融商品,尋求客戶利益最大化,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家族辦公室

家族辦公室起源於歐美,通常設立家族辦公室都是因家族成員陸續進入家族企業,為避免家族治理影響公司治理,將家族的投資及財富管理獨立出來,並且監督給予家族討論家族事務的正式平台。家族辦公室規模可大可小,端看家族本身的需求、資產規模及家族相關事務的複雜程度而決定,台灣以家族經營之中小企業常面臨財務無暇管理、接班無人、股權分配等問題,導致家族事務影響公司事務,家族可由簡易型、外部型,發展為專業化家族辦公室,須注意設立載體並尋找最適合建構家族辦公室之工具。

常杏提供家族治理、家族憲章、家族辦公室設立等諮詢服務,協助家族導入系統化家族治理,守護家族財富。

設立流程

私人銀行

私人銀行服務Private Banking為專門針對資產超過100萬美元以上之客戶提供財富管理服務,私人銀行能提供客戶許多僅有機構法人才能獲得之投資機會,如股票、債券、私募基金、IPO認購、金融衍生性商品等,並且提供客戶全方位服務,如資金需求、保險規劃、投資規劃等。

由於反避稅法規日漸收緊,海外私人銀行針對客戶執行客戶盡職調查KYC (Know Your Customer)的成本越來越高,因此各家銀行皆有提升開戶門檻的趨勢,流動資金須達300-500萬美元才准許開戶,常杏透過長期合作配合之銀行,縮短開戶時間與門檻,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Life Insurance為人身保險的一種,與其他保險不同的特色在於人壽保險轉嫁之風險為被保險人之死亡風險,因天生的傳承性質,壽險也是最常用作於財富傳承規劃之工具。

由於壽險保單設定之被保險人與受益人可設定為兩個不同個體,而台灣保險法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但超過免稅部分須計入基本所得額,目前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境外保單雖然無法計入3,330萬元免稅額,但相比境內保單又更具有彈性,並有豐富的連結商品,部分境外保單除了提供保單融資,亦有與境外信託結合,以身故保險金設立信託,確保一次性的大額財富能以委託人的意志來進行分配,適合保險金額遠超免稅額之家庭。

人壽保險牽涉稅務、法規以及個人規劃,需透過有合法代理牌照之公司銷售,常杏研究顧問團隊僅提供綜合諮詢規劃。

遺囑

無論是否運用財富傳承工具,遺囑皆為財富傳承的基礎,為避免傳承架構尚未規劃完便發生意外,任何傳承規劃開始前都須預立遺囑,避免財產規劃前功盡棄,撰寫遺囑時仍須注意個人國籍身分、資產性質、遺產認定追回年限、台灣特留份、受益人稅務(稅源規劃)等,詳細諮詢請洽常杏研究顧問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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