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 – 信託稅務優惠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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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快訊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延長信託的稅務優惠計劃至2027年12月31日,包括外國信託、本地管理信託和慈善目的信託的稅收優惠。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信託必須由在新加坡的持牌信託公司(LTC)管理,並僱用至少兩名信託專業人士。這些措施吸引全球富豪持續把資產配置在新加坡、創造新加坡本地金融專業人才的工作機會,鞏固新加坡作為全球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新聞摘要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延長信託的稅務優惠計劃以促進新加坡作為全球財富管理中心和信託設立地的發展。

    稅務優惠計畫延長:
    原定於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信託稅務優惠計劃將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這些計劃包括:
    a. 外國信託的稅收優惠。
    b. 新加坡本地管理信託的稅收優惠。
    c. 外國慈善目的信託的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條件:
    根據《所得稅法》第13N條款,為了使個人的本地和外來投資稅收條件保持一致,若由合規的非居民控股公司所支付股息來自非相關收入,本地管理信託將享有稅收優惠,非相關收入包括:
    a. 由新加坡信託公司的受託人經理直接發放的單層股息或分配。
    b. 從新加坡房地產衍生的租金收入(因為已在原非居民控股公司的層面納過稅)。
    c. 在基金激勵計劃下豁免稅收的新加坡投資收入。

    生效日期:
    從《2024年所得稅(修正)法》公報日期起,來自非居民控股公司的股息豁免將正式生效。

    經濟實質要求:
    要享受這些稅收優惠,信託必須由一個 LTC 持牌信託公司直接或間接管理,該 LTC 需僱用至少兩名信託專業人士。此要求從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確保符合經濟實質條件。專業人士須主要從事受託人、信託管理或託管等業務,且月收入超過新幣$3,500。

    總結來說,這些稅收優惠計劃延長至2027年,鞏固新加坡作為全球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經濟實質的要求則確保新加坡信託的稅收優惠符合國際標準。

    新聞評析

    本次稅收優惠的延長除了持續給予非新加坡居民利多外,同時也讓外國投資人對於新加坡的部分投資能享有稅收優惠,讓信託公司的受託人在分配信託資產時,不會因為多層的控股架構而被多重課稅,使新加坡成為富豪們在設立家族辦公室時更有效且方便的傳承工具。

    資料來源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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