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殿霞 鄭欣宜 或有權益信託 撫養權 預付權

▍沈殿霞 – 千萬級別的生日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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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近期香港一位知名女歌手,名叫鄭欣宜,將在這月底度過他的 35 歲生日,這不單純只是過生日,而是她將可以獲得信託資產裡的 6000 萬港幣資產。鄭欣宜的母親雖然是香港非常有名的電視節目主持人沈殿霞,但母親即將去世前,鄭欣宜年僅 20 歲,母親不希望她年紀輕輕就繼承龐大資產而揮霍無度、荒廢人生,因此設立信託並設了幾個條件,限制她僅能在 35 歲時獲得全部的信託資產,固定每個月僅支付 2 萬港幣作為生活費,目的是為了讓唯一的女兒為自己的人生打拼。

    鄭欣宜雖然一開始事業並不順遂,財務狀況也不好,最糟糕時戶頭裡只剩 26 元,但她謹記與母親的約定,做個有用的人,希望透過自己的雙手打拼,並沒有向信託索取額外費用,最終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也即將能領取信託的全額資產,可以說是圓滿達成信託目的的或有權益信託。但假設今天受益人不像鄭欣宜一樣努力,即使有條件限制,受益人還有機會索取更多資金嗎?

    或有權益信託 ( contingent interest trusts )

    本案例中的信託屬於或有權益信託,其與一般信託受益人對信託資產有既得利益不同,在 STEP International Trust Management ( Module 4, page 50 ) 的定義為受益人必須達成某項契約規定條件才有資格獲得信託資產,而這項條件可以是以年齡或某件事情的發生作為依據。

    受益人有可能提前拿走信託資產嗎?

    即使該信託說明受益人 35 歲後才能繼承信託資產,但受益人還是能在條件達成前,根據英國 Trust Act 1925 中的撫養權與預付權獲得額外的資金,這條法令只要沒有被委託人在信託契約中否決,則會自動生效,適用於所有使用英國法源的國家。

    1. 撫養權
      STEP International Trust Management ( Module 4, page 51 ) 中說明受託人可以支付合理金額給受益人用於醫藥費、教育費、生活費等等。案例中的兩萬塊生活費就是這一部分的支出,但該部分支出僅能來源自「信託獲取的收益」。
    2. 預付權
      STEP International Trust Management ( Module 4, page 51 ) 解釋預付權使受託人可以決定是否在條件達成以前支付「信託本金」給受益人,但有以下幾項限制:
    • 預付金額不得超過該受益人所屬信託資產的一半
    • 將從受益人所屬份額中扣除預付金額
    • 不得影響其他受益人權益 套用到該案例中,鄭欣宜在身無分文時,是可以向受託人申請預付部分金額,且受託人考量受益人財務狀況,也極有可能批准預付權。
    沈殿霞 鄭欣宜 或有權益信託 撫養權 預付權

    結論

    即使是或有權益信託,若受益人始終是一個敗家子,他仍可以在達成信託條件以前向受託人申請預付權,若其財務狀況極差,且信託目的本來就是為了照顧受益人,受託人即可能預付最多一半的信託資產給他,這樣不只造成信託資產減損,也使受益人永遠不知道節制生活,再加上他知道只要到規定條件 ( 假設是年齡 ),就可以獲得信託資產,自己沒有努力的必要,如此一來則本末倒置。

    解決方法

    1. 可以將獲得信託資產的條件設定為取得碩士學歷或存款超過200萬港幣等等的限制,迫使受益人必須努力才有機會達成目標。
    2. 或許更好的方式是採用不留給受益人任何既有受益權的全權委託信託,讓受託人自行依照受益人表現,決定分配金額,因此受益人不一定在信託終結時,能夠拿到受託資產的分配,使他們知道自力更生的重要性,而信託只是從旁協助他們,讓他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根據本案例如讀者有意願找尋專業的機構,歡迎洽詢「常杏研究顧問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https://www.glorylaw.com.tw/Spcolumncontent.aspx?SID=1094
    https://www.zhdate.com/tw/news_entertainment/469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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