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a, manhattan, contrasts-1777986.jpg

▍美國CTA最新判決 – 實質受益人隱私重獲主導權?

目錄
    Add a header to begin generating the table of contents

    近日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判決不可執行《Corporate Transparentcy Act》中申報實質受益人的規定,命令美國財政部(FinCEN)停止從今年(2024)開始要求申報全美數千家小型企業實質受益人,引起業界和各州的爭議。

    實質受益人爭議

    該法案主要爭議點在於其要求企業向政府機構提供實質受益人的詳細資訊,被認為違反隱私保護。在2022年11月時,美國小企業管理局(National Small Business Association,NSBA)與其成員在北阿拉巴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質疑該法案的合憲性。由於該規定要求守法公民向政府機構提供極其私人的訊息,主張此規定侵犯美國人的隱私權。

    實質受益人申報規定一籮筐,歡迎參考:
    ▍美國UBO政策來襲- 申報內容一次看
    ▍美國UBO政策第二彈 – 申報期限調整與合規要求升級!
    ▍美國UBO政策第三彈 – 信託資產類別成揭露關鍵

    法院判決

    地方法院在2024年3月1日作出的最終判決中裁定,NSBA及其成員將不受CTA的約束。法院認為美國國會在制定該法案時超出了其憲法權力,不符合所謂的比例原則*。
    *註:比例原則要求政府的行政行為在目的與手段之間、在公共利益與私人利益之間保持合理的平衡。

    雖然FinCEN已發表聲明承諾遵守法院禁令,同意當事方暫時不必遵守實質受益人規則,但豁免的範圍尚不明確,目前豁免對象僅限於原告本人,並未制定全國禁令。對於其他受影響的實體,由於2024年之前的成立的公司到2024年底才需要向FinCEN申報,因此可能會選擇等待法院解決CTA合憲性問題。

    結論

    近年各國政府致力於企業提升透明度,紛紛要求申報實質受益人訊息,卻引發隱私權與合規間的衝突,雖然裁決僅對原告生效,且可能面臨上訴,但若讀者持有美國實體,仍應密切注意法案的發展及各州的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

    https://www.step.org/industry-news/us-federal-district-court-rules-corporate-transparency-act-unenforceable?utm_source=news+digest&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International+News+Digest+7324

    相關文章

    訂閱電子報

    Facebook

    您無法複製該頁面的內容

    Scroll to Top

    感謝您的支持與信任!

    如果您覺得有幫助
    請不吝將線上免費諮詢工具分享到社群,讓更多人有專業諮詢的服務。

    分享線上免費諮詢工具至: